加计抵减最新政策2020

来源:全书馆 1.07W

加计抵减最新政策2020

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允许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,抵减应纳税额。

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,当年内不再调整,以后年度是否适用,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,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,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,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,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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