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明朝皇帝不敢殺孔子和張天師的後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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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明朝一般犯了非常嚴重的大罪,處以死刑是很正常的,但是如果犯人的身世背景是千古名人的後代,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。

在明朝皇帝不敢殺孔子和張天師的後代

成化二年(公元1466年)三月癸卯,居住在山東曲阜的衍聖公孔弘緒,因為姦淫婦女四十餘人,無辜殺死四個平民,被官府捉拿歸案,按《大明律例》應當斬首。鑑於孔弘緒的特殊身份,當地官員不敢擅自處置,將此事上報朝廷。

明憲宗看了卷宗之後,為了給孔聖人面子,沒有批准孔弘緒的死刑,只是將孔弘緒衍聖公的爵位削去,革職為民。然後讓孔弘緒的弟弟孔弘泰繼承衍聖公的爵位。孔鴻泰死後,又讓孔弘緒的兒子孔聞韶繼承衍聖公的爵位。

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,成化皇帝對孔聖人後裔的縱容和對孔子的敬重。如果是一般人犯了這樣的大罪,早就死了幾十回了。

無獨有偶,同一年四月,張天師的後人,正一嗣教大真人張元吉,也犯了大罪,而且被官府判處凌遲處死。那麼張元吉究竟犯了什麼罪呢?據官府檔案是:僭用器物(用了超出身份的器物)、擅易制書(擅自更改皇帝發給的制書)、強奪子女(暴力搶奪別人家子女),先後殺平人四十餘人(殺死無辜百姓四十多人),有的一家三口都被張元吉殘忍殺害。、

結果此事上報朝廷之後,按照《大明律例》本來應該被凌遲處死的張元吉,只被成化下令打了三百大板,然後發配到了鐵嶺。至於張元吉正一嗣教大真人的職位,則由張元吉之子繼承。

過了沒多久,張元吉上書説母親年紀大,自己想回去伺候母親,然後成化皇帝就恩准了。張元吉在鐵嶺免費旅遊一圈之後,毫髮無損的回到了家裏,繼續享福,壽終正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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